我真的觉得,自己不是神而是疯子,哈哈。。。

黑白配的忧郁、沉默、孤单与落寞...这是个无彩的世界?
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
天际东边发出清晨第一道阳光,温暖和煦的阳光一点一滴的将寒冷驱逐,早起的鸟儿正欢声歌唱。正是睡觉好时节。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一下整个人倒在床上,也不脱衣裤鞋袜,就这么合眼睡去。劳动了一整个晚上的工作将我的精力彻底抽空。
我这个人很奇怪,一般人累到极点睡着时通常都是一觉到天明,而我则不同。每每累极而眠时,我总会做些奇奇怪怪的梦。我的梦光怪陆离,千奇百怪的什么都有。有一次我梦见一只恐龙追着我来咬,当恐龙正要一口把我吃下肚的当儿,那恐龙忽然又变成名模林志玲在我面前大跳脱衣舞。
还真的是很考验人的心跳和承受力呀!
今天我的发梦细胞似乎特别活跃,才刚沉沉睡去,忽然就发觉自己身处在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那地方是个神圣而庄严的大教堂,似乎正在举行婚礼,教堂两旁坐满了宾客,一个帅气的西装男焦急而期待的盯着礼堂大门。
不久,万众期待的新娘子终于出现。新娘子的脸蒙上了一层面纱,如雾里看花,带着股朦胧的美。新娘子在伴娘的牵引下慢慢地走向新郎。婚姻是神圣而庄严的,我一直都这么认为。能亲眼见证一场神圣的婚礼,即使我不是新郎也是应该感到高兴的。
新娘一步步的走着,全场的焦点都集中在新娘身上。猛然,一阵轰如雷鸣的机枪扫射的声音响起,震耳欲聋的枪响声中,夹杂的是在场所有人的尖叫声,还有新郎凄厉的喊叫。众人回头一看,新郎已经躺在血泊中,浑身都是窟窿。
枪歇,惊恐,梦醒!
我整个人从床上跳了起来,背脊凉凉的,已经满是冷汗。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死人都会感觉不良,即使那只是一个梦,但感觉还是很真实的。待我静下心,才注意到耳边一直听到令人烦躁的噪音。仔细一听,原来是急促的敲门声。那人敲得很快很大声,乍听之下还和梦里的机枪声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你这家伙破坏了我的睡眠!”
断人衣食犹如杀人父母,把瞌睡汉从被窝里抓起身是可耻的。我一扫之前的疲态,风风火火的冲向房门口,想教训那人一顿。当我的手正要触着手把时,忽然听见一把尖锐得像太监的男声喝道:“韩新,我知道你回来了,快给我滚出来!韩新!”
韩新,是我的名字。
我的手停下了,若说这世界有谁是他最不想面对的,就是门外的死太监。而死太监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包租公。
太监式的包租公固然很有性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已经整整半年没交租……
大门“碰”的一声被人撞开,迎面冲入的是个雄赳赳的大汉,赤裸的上身向我展现出一个男人该有的阳刚,他左臂还刺了条青龙。刺青男身后跳出一个穿得妖里妖气的矮小男生,正是包租公,他秀气的脸蛋可比女人还要女人。
接下来就上演了一幕电视剧的狗血情节,肚满肠肥的富翁带着五大三粗的打手逼走没钱交租的小绵羊,孤苦无依的小绵羊从此流落街头,三餐不继,开始他悲惨的一生。
是的,我被扫地出门,卷了铺盖走路。虽然有些庆幸包租公盛怒下忘了向我追回半年来的房租,但我还是忍不住诅咒“她”的祖宗十八代。
离开住了半年的地方,心中多少还是有点不舍。我怀念没有电梯的旧式大夏的昏暗楼梯,我怀念那摇摇欲坠的床架,我怀念……好啦,我承认我唬烂。我唯一怀念的只是住了半年的霸王屋,还有隔壁家长得还有几分姿色的上班女郎。
我的行旅不多,只有几套衣服。孑然一身的我望着天,忍不住长叹:“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来到这城市半年,我似乎真的什么也没得到,不带走一片云彩。除了一份被我做得很挫的职业。
装完忧郁,是时候该考虑现实了。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急需找一个住的地方,我昨晚已经通宵工作,如果还不赶快找个地方补眠,工作的时候一定又出错被骂。
摸摸裤带只剩下一张一百块大钞,而距离月底还有十三天。一百块连吃都不够了,更别说要租房住。
我一个人在人潮里逛荡了半小时还是想不到任何办法,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做最后的选择——睡天桥底。
我对这种和流浪汉行径很不屑,或许是因为那让我做得很挫的职业在很多人心中其实是十分威严而神圣的。职业带给我的自尊和虚荣让我对这选择很抗拒,但形势比人强,而我这个人向来又没什么骨气,也就“勉为其难”的先在天桥底睡一段日子再说。
话说睡天桥底也不是那么好睡的,风凉水冷的好位置都被很多流浪汉据为自己的地盘。要想抢就得靠拳头,但我这个人的体格向来都不怎么样。所以我虽然不太喜欢孔孟思想,但却对他们那一句“君子动口不动手”深以为然。
我对包租公手下的刺青男那类魔鬼筋肉人向来都是很鄙视的。
而和流浪汉说道理就和兵说道理没什么两样,有理说不清。所以我只能随意选了个地面凹凸不平的位置,先睡了再说。
由于我实在太累,虽然在这种地方睡觉感觉实在不怎么样,但我还是一下就进入梦乡。这一次我少有的没有做些奇奇怪怪的梦。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感觉到有人在轻轻推动我的身体。
我这个人一向很醒睡,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会醒来。睁开睡眼稀松的眼睛,我转头一看,原来是个相貌很可爱的小美眉。她的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头发扎了个马尾。
我龌龊的思想第一个冒出来的词就是:援交。我这人有点色,这我承认。
细一想又不对阿,就算要找客人也不会来身无分文的流浪汉聚集地不是?
这时候小美眉表明了她的来意:“先生你好,我是汉青团的成员,我叫安琪。今天来是带些食物和水给你们的。”嗯,娇滴滴的声音真好听。
可我对她把我和流浪汉这个词划上等号十分不满。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我不能忍受被一个美眉看不起。我怎么说也是个人民英雄吧?
“你把我当什么了,流浪汉吗?”脱口而出,语气有些重。安琪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怎么样。当我看到她眼眶开始泛泪的时候就开始后悔了。
我骂自己,人家不过一片好意,你在这闹什么娘们脾气?
我还来不及道歉,一个安琪的同伴早注意到我们这里的情况有异,走过来一看安琪要哭的样子,大惊,赶紧招来其他六七个同伴,而且……都是男的。
情况……不大妙。
我心想事情大条了。我很想撒腿就跑,但我已经被八个怒气冲冲的护花使者围在中间,想跑也跑不了。
“你们这么看着我干嘛?我又没非礼她。”我很小白的说出这句无赖话,那几个护花使者闻言几乎气得要冲上来把我暴揍一顿。
我很怕他们会不顾一切冲过来揍我,虽然他们都比我小,但古语曰: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幸亏他们的克制能力还不错,暂时还没有暴起伤我。
此时安琪才说:“他真的没对我做什么,我们走吧!”天啊,你早说嘛!你知道这样等同置我的人身安全于不顾吗?
“安琪,你的人太好了,每次受了委屈都忍着不肯说。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指责别人。我看啊,这家伙一定是对你不规矩。我觉得还是报警比较好。”说这话的是第一个察觉状况的男生。
“报警?”我说。
我很想笑这少年的无知,这么小的事就叫嚣报警?还是他想用报警来虚张声势,吓唬吓唬我?呵呵,他不知道我……
“对不起,我是警察。”风吹乱了我的头发,眼神望向深邃的天边,我酷酷地说。
我承认我自我感觉良好。
其实我对这篇散文蛮有感觉的,但交上老师手中却只得了个73分。
真得这么差吗?也许吧。但,这并不影响我对的喜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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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记者陈小姐问我:“为什么你要写《寻梦》呢?”
我笑了笑,说:“创作《寻梦》前几个月,一个微雨的早晨,我开车去一间新开张的港式餐厅吃早餐,恰巧让我碰见了我的小学时的班级主任,李老师。”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到李老师了。那一天遇见他,感觉苍老了许多。他没有了在我小学时期执教时的沧桑,反而多了一种老年人独有的爽朗。这一种爽朗,源自于对人生的看淡。
李老师变得比以前爱说话许多。他十分兴奋的抓着我的手,边喝着鸳鸯边抓着我的手谈起以前的事,甚至有些我记忆模糊的事情,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在我的记忆中,现在的李老师和以前的李老师实在相差很多。
华小因为师资短缺,所以大部分老师都是全科教师,什么都教。
李老师教唱歌的时候是最开心的。每次歌唱节的时候,他总喜欢带着把古典吉他来到班上,弹着吉他带唱。他的歌声总带着沙哑的沧桑,很好听,吉他也弹得好。那时候还是小瓜的我们,总是唱得特别的兴起。其他班的同学都羡慕我们有这么好的歌唱老师。
除了歌唱节,李老师教书的时候,总是板着一张脸,沉默寡言。不是因为严肃,他只是不爱笑。他交待我们抄笔记,自己无所事事时,他总喜欢站在教室的窗边吹风。
我们的教室在四楼,又靠近海边,风总是特别凉爽。风大时,总能带来一些他的歌声:“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
小时候的我总爱盯着他的胡渣想,他为何这么忧郁?
陈小姐说:“李老师似乎影响你很深。”
我郑重地说:“的确,他是影响我一生的关键人物。”
陈小姐敏锐的新闻触觉抓住了故事的重点:“是否在李老师的影响下,你才会走入名唱作人的道路吗?”
我点点头,深深吸了口气,说:“那得从那时候的一件事说起……”我试图逃避被人窥探往事时的心理压力,抬头望着嗡嗡旋转的电风扇,回忆也在脑海里无声地旋转起来……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四月天,全森州的华小联合举办全森演讲比赛,我们学校由李老师负责挑选代表。李老师在我们班问谁愿意参加比赛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接着就全班一起起哄,公推我去参加比赛。
于是,我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李老师在参赛者一栏填上了我的名字。李老师看出了我的迷茫与紧张,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说:“别怕,比赛而已。老师相信,你很特别。”
天知道我的心底在偷偷哭泣?还有,我特别吗?
李老师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给我展开了紧密地特训,呼吸、换气、咬字、语气变化、手势等……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说话也可以说得这么多花招。那时候我的小脑袋瓜儿就在想,如果这社会要求每个人都要这样子说话,一定人人都会变得沉默寡言吧?
三个月的特训似乎帮不了我什么,李老师教的一切技巧我都只是囫囵吞枣的记在心里,却化不作我自己的东西。
比赛前一天,最后一次特训结束后,李老师对我说:“尽力就好,老师知道你是很特别的。”简短的一句话,这是他第二次说我特别,我听出了他心里满满的担忧我知道,他对我的期望很高。
我很想为老师赢得比赛,但是,我能吗?
比赛当天,我紧张得一直在母亲怀里发抖。司仪公布我是第一位参赛者,要我先准备后,我变得更紧张起来。记得那一天,我紧张得绕着篮球场不停的跑,不停的跑,不停的跑,泪水随着奔跑而脱框、而干涸。
没有人发现我曾经哭泣。
上台前一刻,李老师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紧张,你是最特别的。”
李老师的安慰不能让我走上台的脚步停止颤抖。这是他第三次说我特别,但我真的感觉不到我的特别。
比赛是临时随机抽题的,我抽到的题目是“我的老师”。我倒抽一口凉气,老师预测的讲题并没有包括这一个,我脑袋顿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想着李老师的样子,无意识下脱口唱出:“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所有真心真意,任他雨打风吹,付出的爱收不回……”唱完整首歌,后面我说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原本吵闹的现场忽然都安静下来,安静的聆听我的歌唱、我的演讲。
演讲完后,我再也忍受不了,躲在母亲的怀里一直不停的哭。直到比赛结束,司仪宣布第一名时说的是我的名字,我才停止了哭泣。
我说不出当时候是什么样的感觉。糊里糊涂的上台领了奖,很高兴没有让母亲和老师失望,却不知道这个奖为什么会属于我。
事后李老师解释说:“临场抽题对小学生本来就有相当的难度。当你打破常规,以一首歌作为开场,吸引全场原本吵闹的观众都为你安静、为你伴奏时,其实你就已经是冠军了。”
他再次拍拍我的肩膀说:“老师没看错人,你果然是最特别的。”我望着李老师兴奋的双眼,才渐渐的相信起这一句话来。
陈小姐问:“因为这件事,最终造就了现在的你?”
我笑着说:“李老师不但令我爱上了唱歌、爱上了站在舞台上的感觉,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信。也因此,我才会在几乎所有人都反对的情况下,踏上了追求梦想的道路。”